| **** | 组配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 主题分类水利 | |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2024-07-15 | ||
**大美****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旅游观光专线东堤、南堤、西堤段景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及《旅游观光专线东堤、南堤、西堤段景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旅游观光专线东堤、南堤、西堤段景观工程位于莼湖街道和裘村镇,本工程线路走向与现状东堤、南堤、西堤走向一致,东堤、南堤及**山岛连接线起点坐标北纬29°32′37.98″,东经121°26′44.74″,终点坐标北纬29°31′37.36″,东经121°35′11.74″。西堤起点坐标北纬29°32′13.01″,东经121°33′43.69″,终点坐标北纬29°31′57.87″,东经121°33′47.03″。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改造提升、绿化工程、景观小品建设、管线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项目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00万元。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工程挖填方总量为1.68万m3,其中:挖方1.09万m3(土石方0.27万m3、泥浆0.36万m3、绿化土0.04万m3、建筑垃圾0.42万m3);填方0.59万m3(土石方0.12万m3、绿化土0.47万m3)。工程借方0.43万m3(均为绿化土);余方0.93万m3(土石方0.15万m3、泥浆0.36万m3、建筑垃圾0.42万m3)。
原则同意余方处理方案。余方分类消纳,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运至**区莼湖街道朱家垫渣土消纳场进行消纳,泥浆运至******公司****公司进行泥浆处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437.18t,其**地貌水土流失量17.05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20.13t。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4488hm2,其中永久占地11.3188hm2,临时占地0.1300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五、基本同意表土资料利用方案。
本工程表土剥离范围为管线工程和施工工作面临时占用绿化区域,剥离面积为0.1942hm2,剥离厚度20cm,剥离表土388m3,剥离表土用于项目后期绿化覆土。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防治责任范围整体为三个防治区,堤坝道路改造工程防治区、景观绿化及管线工程防治区和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一)堤坝道路改造工程防治区
1.临时措施:洗车平台2座,彩条布苫盖3000m2。
(二)景观绿化及管线工程防治区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18m3,绿化覆土0.43万m3,道路雨水管537m,管线工程-绿化恢复覆土218m3;
2.植物措施:绿化1.8594hm2,管线工程-绿化恢复0.1092hm2;
3.临时措施:土质临时排水沟262m,土质沉沙池2座,泥浆池2座,彩条布苫盖1000m2,管线开挖土石方临时防护-彩条布苫盖100m2。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70m3,施工工作面-绿化恢复覆土170m3;
2.植物措施:施工工作面-绿化恢复0.0850hm2;
3.临时措施:彩条布苫盖100m2。
基本同意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时段。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95.42万元,其中主体已有230.00万元,方案新增65.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11.4488hm2,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15904万元。
八、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重点反映项目建设、土石方量利用及存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内容。
(四)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拦挡等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用完毕后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六)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旅游观光专线东堤、南堤、西堤段景观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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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