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学院2024-2025学年实验耗材和实验仪器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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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5:30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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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35.98933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潘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079、181****623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学院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老师180****87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号楼14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女士0593-****079、181****62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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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医学院2024-2025学年实验耗材和实验仪器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号楼1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学院2024-2025学年实验耗材和实验仪器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5.9893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9893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 价 项 目 一 览 表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三包、验收、检定、税金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供应商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报价,****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6、本次采购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标准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标准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3%;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 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省财政、****民政厅、****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省财政《关于残疾****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供 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5)、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六章规定,****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号楼1404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公司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银行****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50********700000106 ,开户名:********公司 )购买采购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及时致电0593-****079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号楼1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号楼1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学院路1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180****8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号楼1404 联系方式:潘女士0593-****079、181****6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 0593-****079、181****6239 供应商报名登记总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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