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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施工单位******公司施工承建的位于**县的**市**县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于2023年6月18日完工验收,******公司证明工资已按时足额支付,并承诺负责此项目的任何工资纠纷。现对其进行公示,如有在上述项目部中工资未结清的班组及个人,请在30天(2024年8月1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没有投诉,将视为无异议,县人社局将出示******公司人居环境整治一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证明,****银行解除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180********000145566)。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电话0717-****917;****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