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G228线荔**北高镇冲沁村-**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段)、国道G228****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项目(重新招标)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5.2特定条件:无”现更正为:“****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类特定采购项目,****银行、保险、****公司的分公司也可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但需提供符合要****公司****政府采购活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7服务机构:为便于服务对接,供应商在项目所在省份或地市设有分支机构。”现更正为:“1.3.7****公司信用评级为AA+或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偿付能力:2023年第4****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公司2023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现更正为:“1.3.12若****公司需提供偿付能力:2023年第4****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公司2023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13依据《****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若投标供****公司****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其他未尽事宜需按照《****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现更正为:“1.3.13若投标供****公司,****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能小于本项目担保金额。(需提供 2023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中涉及的:“本项目保费合同总价(暂定)=项目未支付建设合同价款(****2038元)的10%做为基数*中标年化费率*450天(暂定)/365天。”现更正为:“本项目保费合同总价(暂定)=项目未支付建设合同价款(****20388元)的10%做为基数*中标年化费率*450天(暂定)/365天。”
6、原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市**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小区写字楼B栋22层。”现更正为:“2024年07月2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市**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小区写字楼B栋22层。”标书代写
二、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于2024年07月10日在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有调整,现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若与更正公告有冲突,以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
联系人:小徐 联系方法:0594-****399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联系人:小朱 联系方法:059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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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6日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