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929、0873-****242****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弥****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652399
| 项目名称 | **市**河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省**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巡检司镇和虹溪镇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博曦****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对位于**市巡检司镇和虹溪镇的**河进行治理,**河治理河道长8.1km,**堤防长度为14.72km,护岸0.72km,包括左岸治理堤防长7.43km,右岸治理堤防长度7.29km,左岸治理护岸长0.36km,右岸治理护岸长0.36km。**人行桥3座,排涝涵管21座,亲水平台30座。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取得了《****水务局关于准予**省**市**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弥水复[2023]15号),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施工,最大程度的减小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各种临时用地必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并覆土植被:临时占用的耕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复耕,临时占用的其它地类,在施工结束后应恢复植被;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并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抑制扬尘产生;临时堆土场堆放的表土应采用土袋围挡并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需设置1座2m3的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和工作人员洗手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径流冲刷;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小组垃圾堆放点,****小组垃圾的负责人统一清运; 运营期:工程建成后,对河道两岸的植被和生态系统的恢复建设,可改善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植物的吸附作用有利于改善所涉河道的水质状况,使流域的水生生态系统趋向于稳定,对水生生态环境也将带来较大的有利影响,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产生。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无 |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