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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宗物业出租价格评估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为该项目提供房地产估价咨询服务,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位于**市内(含深汕**区)34宗物业租金价格评估服务工作,出具相关服务成果,并主动做好后期的跟进工作。 | ||
| 否 | ||
| 其他 | ||
| 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已入驻广****超市; 2.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具备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为叁级或以上; 3.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 | ||
| 无 | ||
| 中选机构与业主单位自签订合同起,每宗物业由业主单位提供其权属资料及评估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承诺函、测绘图纸等),中选机构进行现场勘察,业主单位按评估要求提交委估房产的相关资料,经检验、核查并签章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第971号)计价标准,最高限价为不高于每宗标的评估价的7%(年租金)(含税价)。 | ||
| 是 | ||
| 否 | ||
| 2024-07-18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