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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吨新型复**(一期)建设项目(高塔设备及转鼓车间设备)(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监督部门:**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于2024年06月21日在兵团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兵团公共**交易平台上传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8日,至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止共有9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11时00分在兵团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有4家。****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中,有2家投标单位未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投标缺乏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经分析,本次招标失败的原因为: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经研究决定本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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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