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4〕96号
关于**市**区廖甘水闸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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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审批**市**区廖甘水闸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0年9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补齐水利工程历史短板,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同意实施**市**区廖甘水闸重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白诸镇廖甘水闸。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闸及上下游连接段拆除重建、交通桥拆除重建、穿堤涵闸拆除重建、右岸堤防修建、启闭及电气设备、监控监测设施、管理房修建等。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5级。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六、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750.96万元,其中:工程费134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7.46万元、预备费77.7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