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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总队级救援力量消防装备达标创建项目(XZ4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04 19:28: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08-01 09:50:00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 1、为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中增加1条评审内容“中小企业声明:本标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合同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和内容等要求的、声明为非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不得通过资格评审”;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符合性审查表》中投标产品的一致性、有效性要求变更为:投标时提供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整车检验报告(复印件、全文)。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交车时提供上述报告; 3、本项目采购需求中交货期由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变为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 4、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第7点变更为:若乙方所提供车辆为具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车,必须提供型式试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若乙方所提供车辆为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车,必须提供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型式试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随车附带。乙方所提供的车辆手续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确保完整、齐全、合法,且手续内容与提供的车辆信息一致,保证甲方能够顺利上牌。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标书代写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90日历天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8月1日9点50分。标书代写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太阳岛一路9号 联 系 方 式: 0891-****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09室 联 系 方 式: 010-****5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刘小姐 电 话: 178****3135/010-****5198-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