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项目2024年7月10日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及电子询比采购文件,变更如下内容:
(一)询比采购公告第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的2.2项规定“供货周期要求: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计11个日历日。”
现变更为:2.2项规定“供货周期要求: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共计15个日历日。”
(二)询比采购公告4.采购文件的获取的4.1项规定“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1日10:00起至2024年7月16日20:00(**时间,下同),以供应商身份登录“****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zhaocai.****.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现变更为:4.1项规定“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1日10:00起至2024年7月24日20:00(**时间,下同),以供应商身份登录“****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zhaocai.****.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三)询比采购公告5.响应文件的递交的5.1项规定“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1:00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5.1项规定“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1:00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四)询比采购公告7.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 年 7月16日20:00前,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中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现变更为:7.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 年 7月24日20:00前,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中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其他说明: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变更后的询比文件,其余未尽事宜,以“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发布的变更后询比文件为准。
| 采购人: | **** |
| 地址: | ******开发区(**区)银星街216号 |
| 联系人: | 伊荣戈 |
| 电话: | 173****2888 |
| 监督: | 133****2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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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