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沈海线(四环外侧至辽中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第3标段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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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沈海线(四环外侧至**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第3标段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4年**市沈海线(四环外侧至**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于本项目第3标段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根据《****集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辽交投建设发〔2019〕13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4年**市沈海线(四环外侧至**界段)修复养护工程,该项目位于**市**区,起点位于沈海线与四环交叉口辅**侧,实测桩号为K34+616,路线全长15.424公里,本项目实施里程为14.42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平交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4年**市沈海线(四环外侧至**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序号

细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

总台班数

预估

台数

备注

3

1

泡沫冷再生机组

3800型

台班

66

1

含燃油、含司机、含维修及保养、含进出场费用、含税

2

沥青加热车

重量为38T

台班

66

2

3

再生混合料转运车

3000型

台班

66

3

4

水泥撒布计量机组

载重不得小于15T

台班

66

1

租赁要求:必须提供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车辆手续齐全,包括保险(车险全险,包含:交强险、车辆、机械设备损失险、商业保险第三者不低于100万不计免赔)、年检合格证(如有)等。

2.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省内(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资质等级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企业业绩

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的“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业绩(租赁协议书中租赁清单必须包含对应标段采购内容中的两种及以上租赁设备)。标书代写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

主要设备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不得少于采购范围预估台数。如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预估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彩色影印件或购车发票彩色影印件或车辆保险单彩色影印件或购车合同彩色影印件;如为供应商租赁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预估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意向书彩色影印件。自有及租赁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显示供应商相应信息(合同)。如不能体现相关评审指标,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标书代写

未按规定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电子标服务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cn)、《辽****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河榕路1号

联 系 人:高海馨

电 话:157****4134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4-****5378

电子邮件:****@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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