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机电物资智能疏散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6日16:00至2024年7月19日23:59:59止),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含增值税) | ****576.00 | ****747.00 | ****864.00 |
| 综合评分 | 86.83 | 86.67 | 82.89 |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爱克****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至少3项完工并已开通的轨道交通工程同类应急疏散类物资供货业绩。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人: 叶志刚
联系电话:136****5035
招投标监督部门: ******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 **市天****花园对面
联系电话:136****5035
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人名称:******市轨道交通
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