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中**路校区消防安全隐患及综合实验楼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十五中**路校区消防安全隐患及综合实验楼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肥****社区幸福家园16幢101-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陆角捌分(****445.6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项目名称 | 四十五中**路校区消防安全隐患及综合实验楼改造 |
| 施工范围 | 本****十五中**路校区消防安全隐患及综合实验楼改造,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此次改造的建设规模约为 7600 平方米,其中:楼顶防水拆除重做约 900 平方米、教室瓷砖铺贴约 2000 平方米、教室和走廊以及公共部分翻新面积约 3200 平方米、消防管网及其附属工程改造约 1500 平方米等等。改造项目主要为原有综合实验楼屋面防水拆除、重新做防水、水电改造、乳胶漆工程、吊顶工程、加装照明和电扇等,另有学校消防管布设、消防栓、应急灯等设施的维修和更换等。 |
| 施工工期 | 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晋桂香 |
| 执业证书信息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0887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学龙,谢胜利,邵和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454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978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0551-****9705【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四十五中**路校区消防安全隐患及综合实验楼改造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街道**路347号
联系方式:0551-****3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0551-****9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工
电话:0551-****9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