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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受招标人(****)委托,拟对******校区24#智慧中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需求及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7月19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反映,以便我****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一份)。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标书代写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不予受理。
地址:****(**市**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B座8楼)
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773-****008
附件:******校区24#智慧中心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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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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