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7-16 17:03
| ****001Z02 | ||||||||||||||
|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
| 2024-08-01 09:00:00 | ||||||||||||||
| 90天 |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 1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 ||||||||||||||
| 其他 | ||||||||||||||
| 50,000元 人民币 | ||||||||||||||
| 2,630,000元 人民币 | ||||||||||||||
| 综合评估法 | ||||||||||||||
| 2024-08-01 09:00:00 | ||||||||||||||
| 无 | ||||||||||||||
| 待定 | ||||||||||||||
| 资格后审 | ||||||||||||||
| 否 | ||||||||||||||
| 0001-01-01 00:00:00 | ||||||||||||||
| 暂无 | ||||||||||||||
| 窗体顶端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企业信用:评价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造价服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年度信用得分*3%。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建设部发文:不得将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的信用评价或业绩作为投标的加分条件,变相限制、排斥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2.2.4商务部分企业信用应调整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得3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造价服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得3分。 答:依据《**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等文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公告第3点中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备①或②的资质: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工程监理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但是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第1种、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12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1项业绩加1分,本小项满分3分。”对于监理企业资质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市,可是业绩加分限定为市政工程类的全过程业绩,该业绩要求与项目内容及资质要求明显不符合,相互冲突,要求修改加分业绩为房建或市政类业绩。 答: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存在该业绩要求与项目内容及资质要求明显不符合的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当中说明“造价及其他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显然,造价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造价咨询的单位拟派,但是在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中,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得1分。”造价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与投标人须知表当中造价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造价咨询的单位拟派冲突,请更正。 答: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中专业咨询(造价及其他)负责人(1分)评分标准修改为: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企业综合实力(1.5分)评分标准变更为: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02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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