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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保亭县普惠性托育机构结果认定的公示
一、申报情况
为积极引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根据《**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扶持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主动申报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共6家单位,分别是: 1.****幼儿园;2.展旺幼儿园;3.新星幼儿园;4.****中心;5.童米幼儿园;6.恒星幼儿园。经我单位审核,均符合申报条件。
二、实地复核结果
于2024年7月2—4日由我委牵头,****教育局、县住建局、****监管局、县**局、县妇幼、****大队等成员单位组成现场督****幼儿园、展旺幼儿园、新星幼儿园、****中心、童米幼儿园、恒星幼儿园等机构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得分如下:新星幼儿园93.7分、童米幼儿园92.7分、****中心92.2分、****幼儿园88.4分、展旺幼儿园88分、恒星幼儿园80.5分。
三、党委会讨论
经我委党委会议讨论,从**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评估指标体系中举办条件、机构管理、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等方面总得分大于80分,即可申请认定普惠性托育机构,并根据我委有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等综合考虑,决定“****幼儿园、展旺幼儿园、新星幼儿园、****中心、童米幼儿园、恒星幼儿园”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单位。现将认**果公示如下:
保亭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果名单
| 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考评结果(分) |
| 新星幼儿园 | ****机关 | 93.7 |
| 童米幼儿园 | 保城镇保兴中路 | 92.7 |
| ****中心 | 保城镇保兴西路建新巷 | 92.2 |
| ****幼儿园 | 加茂镇南茂居基建队 | 88.4 |
| 展旺幼儿园 | 什玲大道97号 | 88 |
| 恒星幼儿园 | 三道镇三道居机修队 | 80.5 |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卫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捏造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调查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林雅珍
联系电话:0898-****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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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