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仓****停车场 | 435,500.00元 | 95.80 |
采购包1(社会化用车服务(中大型客车)):
服务类(****)
| 1-1 | 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社会化用车服务(中大型客车) | 行政区域包天(限100公里以内);旗山、乌山校区--火车北站(往返);旗山、乌山校区—火车南站(往返);旗山、乌山校区—**机场(往返);长途单车租赁单价(元/公里)超100公里等 | 1、供应商须承诺:三年内未发生服务质量事件;2、车辆要求须满足采购人的车辆采购需求及条件 ;3、驾驶员要求需满足采购人的采购要求等 |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次年合同等 | 项 | 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提前1天预约,但如有遇紧急事务,可进行随时派车”等的采购要求 | 435,5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李政 |
| 评审专家: | 林锦平 、 张益萍 、 丁家武 、 刘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账户名称:****,账号:150********12067,开户行:****银行**湖东支行(领取中标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 0591-****202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社会化用车服务(中大型客车):0.522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中标折扣为:67%。
2.在核验保证金环节,投标人****公司将投标保证金转入福****公司的虚拟账户下,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以上2家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1正1副)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收(也可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营迹路69****中心西塔8楼 林彬收 0591-****8462-810/819),同时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4.未中标供应商可至****领取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名称:****
地址:****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联系方式:****135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鼓东街道营迹路69****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1-****8462-810/8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彬彬/古雯/林彬
电话:0591-****8462-810/819
****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