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房产招租项目专厅(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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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18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31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至2025-02-19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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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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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以评估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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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3-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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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内****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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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底价(元) |
详见出租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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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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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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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2023年度第十九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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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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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承租方承租房产后,仅可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经营可能产生污染的各种作坊、危、化工类相关产业,不得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3、本次出租房产仅为房屋本身。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有原租户的为原租户所有,无原租户的为出租方所有。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 4、本次招租房产中**市**区**东街巨**八区5号办公楼所属房产承租方承租后,****停车场内限定数量的车辆录入权限,****停车场内车辆录入权限数量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 5、标的状态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标的状态为租赁的(租赁到期日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人的,租期开始日期可以接续上一租期;如最终承租方为新承租人,出租方负责协调原租户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 6、《房产出租明细表》中标的状态为租赁的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最晚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标书代写 10、本次招租房产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承租方承租房产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租金发票。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系统提示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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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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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实物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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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承租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房产出租明细表》中租赁期为一年的,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年租****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在收到全部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银行账户。 4、《房产出租明细表》中租赁期为二年的,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银行账户。租金按年结算,除首年租金外剩余年度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自行结算,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银行账户。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8、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9、 转租的要求:不允许将标的分租或转租。 10、税费的负担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 11、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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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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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18 09:00:00 至 2024-07-31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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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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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按系统提示交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截止时间2024-07-31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标书代写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全部年租金(或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中心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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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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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详见竞价大厅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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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服务费按年租金成交金额的5%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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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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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5****5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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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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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市**区阿吉泰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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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项目报名电话:艳英 136****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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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
勘验联系人:王经理 152****5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