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0:5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钱红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542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漳港街道翔通一路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 星0591-****57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红梅0591-****542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标公告“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打八折(即100万元以下,按1.2%,100-500万元,按0.64%,500-1000万元,按0.36%),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北尚支行 账 号:117********0030790。“更正为“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1.2%计算,100-500万元,按0.64%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北尚支行 账 号:117********0030790。”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漳港街道翔通一路7号
联系方式:孙 星0591-****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钱红梅0591-****5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红梅
电 话: 0591-****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