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07月17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07月17日开始,公示三日。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工期 | 工程质量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 第1名 | **** | ****807336.00 | 本工程计划于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至第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工期为28个月,第二台机组顺延3个月投产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唐科歧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黄一凡 (高级工程师) |
| 第2名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102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李晖 (高级工程师) | 袁雄俊 (正高级工程师) |
| 第3名 | ****咨询院有限公司 | ****252320.00 | 本工程计划于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至第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工期为28个月,第二台机组顺延3个月投产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潘清波(高级工程师) | 刘飞(高级工程师) |
以上 3 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张村驿曹村
联 系 人:刘经鑫
电 话:199****079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科技二路75号**石油办公楼四楼422室
联 系 人:李永成、王天富、延雪
电 话: 029-****3284转6556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