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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黄花镇水边河碧道工程(一期) | ||
| 澄清 |
**市黄花镇水边河碧道工程(一期)答疑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市黄花镇水边河碧道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问题: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规定,从2024年7月1日起废止《****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粤水建管〔2012〕163号)。即2024年7月1日起发布的水利招标项目不能再使用合理低价法进行招标,请招标人依法改正。
答:《****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是省水利****省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活动的指引办法,目前该办法虽已废止,为此,招标人在上级主管部门未有新办法指引前提下,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合理低价法是合法合规的,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若本答疑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7 日
抄送:****水利局
附: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节选
2.《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