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文化宫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编号:****)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1.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公告中的3.3“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项合同金额 165 万元以上(含165元)的电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标书代写 |
业绩要求:无要求。 |
| 2 |
招标公告里的第9点“联系方式”中招标人联系电话 |
0770-****308 |
0770-****825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里的1.2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项合同金额 165万元以上(含165万元)的电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标书代写 |
业绩要求:无要求。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的“偏差” |
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
项目需求中带“▲”标注的技术参数有任意1项负偏离的,投标无效;不带“▲”标注的技术参数有2项(含2项)及以上负偏离的,投标无效。“商务要求”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的,则投标无效。 |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中的资格文件里的第1)点 |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无授权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无授权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
| 6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中的资格文件里的第7)点 |
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
现删除该点,后续序号自动调整 |
| 7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中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是否远程抽取:是 |
| 8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现删除该点,后续序号自动调整 |
| 9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里的2.2.2的技术评分标准中的“设备品牌及性能配置分” |
设备品牌及性能配置分(满分27分): 一档(9分):…… 二档(18分):…… 三档(27分):…… |
设备品牌及性能配置分(满分26分): 一档(9分):…… 二档(17分):…… 三档(26分):…… |
| 10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里的2.2.2的技术评分标准中的“售后服务及保障分”中的“注”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维保人员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与安全员证》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维保人员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T证》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
| 11 |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里的“合同协议书”中的6.1“付款方式” |
(1)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30%,在甲方通知乙方安排生产后25日内支付。 (2)设备到工地,开箱验收合格并开始施工后15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4)第三方机构完成结算审价(审计或评审、审核、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5)质保期和维保期内间如因电梯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6)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开据相应款项的发票给甲方,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若乙方未按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和请款报表资料给甲方,导致甲方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下发的书面排产计划通知后,方可按照通知要求按批次排产电梯进行生产供货,该批次电梯交货期不得超过甲方通知排产之日起100天。 (8)若本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或资料不全的,甲方有权拒绝结算或暂缓支付工程款。 |
(1)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30%,在甲方通知乙方安排生产后25日内支付。 (2)设备到工地,开箱验收合格并开始施工后15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4)设备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 (5)第三方机构完成结算审价(审计或评审、审核、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6)质保期间如因电梯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 12 |
现对原上传的招标文件进行更改,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重新下载,以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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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2024年7月1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招标编号 |
招标编号:E450********01484001 |
招标编号:**** |
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白沙万街道渔万路29号
邮编:538000
联系人:叶润景
电话:077****78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邮编:538000
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话:0770-****899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17日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标书代写 附件:****文化宫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更正公告(一)(双方盖章版7.17).pdf 附件:[****001]****文化宫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