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G35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前期工作G35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前期工作(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ESHF-202405GL-003001002)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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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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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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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G351**县清湖至燕子段前期工作G351**县清湖至燕子段前期工作(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G351**县清湖至燕子段前期工作(第二次)于2024年06月25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7月16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07月16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交****设计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000 ****000 ****757.00
质量(如有)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质量合格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质量合格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质量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240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方国强 杨胜 俞永华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1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3号
联系人:费琳钊
电话(传真):166****8881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金桂大道**苑小区一栋二单元301室
联系人:****
电话(传真):153****8666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县九峰大道 13 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718-****053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
地址:****一中路5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传真):159****1073
备注说明: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7月17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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