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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市局)就未来两年内(具体时间按签订协议确认)的小型基础设施维修事项,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纳入供应商库:
一、标的事项
市局所需的给水、排水、供电、供暖、供气、排污等设施老化、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道路、围墙、大门、护坡(堡坎)等出现裂缝或倒塌;消防设施不能达到安全检查标准;文体设施、安防监控、庭院环境等事项等。
二、权责解释
市局需公平公正的将维修预估费用2千元以上的维修事项比选公告发布给所有入库供应商。维修预估费用在2千元及以下的可以由市局直接选定入库供应商实施维修。作为供应商库成员单位需接受市局维修事项比选公告,如响应需向市局递交维修事项比选报价单。供应商应给予甲方最优惠的价格和条件,以保证市局可以最优惠的价格和付款条件获得产品或服务。
三、协议确认
实际发生维修事项时,双方应进一步签订具体维修合同,在符合上述框架意向的原则下,确定相关合同约定并按照具体合同执行。供应商签订施工合同后如不按合同履行维修事项,甲方可将其从供应商库中剔除。2万元及以上维修事项接受以工程造价审计金额为结算价。
四、供应商资格及需要准备材料
纳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满足下列条件: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维修事项所需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至少两年以上的经营活动且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提供纳入供应商库应满足条件的佐证材料(承诺书、营业执照、单位简介、公司业绩、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等)。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正式发布****官网开始7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事项可与联系人详细沟通。
联系人:王宝; 联系电话:131****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