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许昌卷烟厂除尘系统粉尘防爆改造安全评价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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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卷烟厂除尘系统粉尘防爆改造安全评价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2024****卷烟厂除尘系统粉尘防爆改造安全评价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卷烟厂除尘系统粉尘防爆改造安全评价项目(二次)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07月16日10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价(含税):480000元

税率:6%。

服务期限:三年。在服务期内,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价及相关事项;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评价及相关事项;其它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服务质量标准:提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规范的评价报告,报告书应能通过国家、省、市相关主管单位认可。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安利****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441000元

税率:6%。

服务期限:三年。在服务期内,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价及相关事项;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评价及相关事项;其它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服务质量标准:提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规范的评价报告,报告书应能通过国家、省、市相关主管单位认可。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475000元

税率:6%。

服务期限:三年。在服务期内,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价及相关事项;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评价及相关事项;其它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服务质量标准:提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规范的评价报告,报告书应能通过国家、省、市相关主管单位认可。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4-****5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科技园(**)15号楼F座西座

联系人:孙女士、郑女士

电 话:0371-****5980

电子邮件:****@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4-****932

七、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4年7月1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17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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