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询价人****集团有限公司****,需处置的机动车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
二、采购内容
报废汽车共4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机动车拆解,****商务厅(局)批准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能够依法合规就本项目存放地点的报废机动车进行回收拆解。
3.2回收单位未处在国家、行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限制期内。
3.3回收单位须在报价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实地查看、了解货物及存放、倒装、运输等相关情况。
3.4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1日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0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标书代写
4.3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2.1公开询价报价资料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7时0分至2024年7月23日9时0分,递交报价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时0分,投递邮箱****@foxmail.com。标书代写
5.2.2逾期递交报价申请资料的,我方不予受理。
5.2.3.报价需包含运输、人工、装卸、手续等一切费用。
六、询价评审方式
6.1本次询价以最高价为成交人,****小组审核资质资料合格后,确定报价最高的回收单位为成交人。
6.2经成交结果公示后,我段与成交回收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人在提货前须缴纳全额货款。
七、提货要求
7.1回收单位须在我段人员监督下,于2024年8月10日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进行提货。回收单位发出报价,视为回收单位知晓并接受提货条件及报废机动车状态,发货期间不再接受提货条件、报废机动车状态等异议。
7.2成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未履行合同相关内容,或在报废拆解过程中出现无法回收问题,由成交人承担责任。
7.3本次报废汽车均需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7.4成交人装卸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无废弃物遗留。如因遗留废弃物原因导致事故,成交人需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详细地址:**省**市**区天佑路44号
邮政编码: 330002
联系人: 戴 工
电 话: 0791-****833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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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