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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队2022年度增补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民安街道海鸣路510-3号一楼之二
被投诉人:福****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当事人:****总队
地 址:**省**市**区北环西路19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委员会将其按无效投标处理,有失公平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