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京港澳高速;南至府河;西至澴河;****联通渠,总计面积201.41平方公里。
中心**(临空区):****湖;南至府河;西至仙女湖;北至祝站镇刘李湾,总计面积99.39平方公里。
二、相关说明1.道路两侧级别的确定:各类用地级别界限以道路为界时,道路低级别一侧地上若有建筑物,则临街第一排建筑物的地价取用高级别基准地价;道路低级别一侧地上若无建筑物,则临街20米范围内的地价取用高级别基准地价。
2.宗地跨越两个不同级别:按照相应土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3.不在定级范围的土地级别确定:参照其周边级别确定,若级别为多个级别时,原则按照高级别确定;当土地面积明显以一个级别为主时,则按此级别。
三、****中心**(主**)基准地价(一)基准地价内涵及结果表1-1 ****中心**(主**)基准地价内涵表
| 土地用途 | 设定内涵 | ||||
| 评估基准日 | 设定 使用年限 | 设定 容积率 | 设定 开发程度 | 权利类型 | |
| 商服用地 | 2023/6/30 | 40 | 2 | 六通一平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住宅用地 | 70 | 2 | 六通一平 | ||
| 工业用地 | 50 | 1 | 五通一平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一) | 50 | 1.5 | 六通一平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二) | 50 | 1 | 五通一平 | ||
| 说明:“六通一平”为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通气和场地平整;“五通一平”: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 | |||||
表1-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分类表
| 公服(类别一) | 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养结合用地,社会福利(营利性),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 |
| 公服(类别二) | 社会福利(非营利性),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交通服务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宗教用地,军事设施用地 |
表1-3 ****中心**(主**)基准地价结果表
| 土地用途 | 基准地价 | |||||
| 单位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
| 商服用地 | 元/平方米 | 4571 | 3675 | 2830 | 1996 | 1315 |
| 万元/亩 | 304.7 | 245 | 188.7 | 133.1 | 87.7 | |
| 住宅用地 | 元/平方米 | 3384 | 2625 | 1950 | 1395 | 1000 |
| 万元/亩 | 225.6 | 175 | 130 | 93 | 66.7 | |
| 工业用地 | 元/平方米 | 693 | 518 | 353 | 226 | / |
| 万元/亩 | 46.2 | 34.5 | 23.5 | 15.1 | /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一) | 元/平方米 | 1827 | 1444 | 1092 | 781 | 560 |
| 万元/亩 | 121.8 | 96.3 | 72.8 | 52.1 | 37.3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二) | 元/平方米 | 891 | 698 | 556 | 431 | 315 |
| 万元/亩 | 59.4 | 46.5 | 37.1 | 28.7 | 21 | |
表1-4 ****中心**(主**)基准地价土地用途衔接表
| Ⅰ级地类 | Ⅱ级 地类 | 含义 | 修正 基准 | 调节 系数 | 备注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零售商服用地 | 指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 商服用地 | 1 | |
| 批发市场用地 | 指以批发功能用地为主的市场用地。 | 商服用地 | 1 | ||
| 餐饮用地 | 指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 商服用地 | 0.7 | ||
| 旅馆用地 | 指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 商服用地 | 0.7 | ||
| 商务金融用地 | 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独立的办公场所;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 | 商服用地 | 0.8 | 含创****园区。 | |
| 娱乐用地 |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设施用地。 | 商服用地 | 0.6 | 包括主题公园、康养小镇等新型产业。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指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商服用地 | 1~1.3 | ||
| 其它商服用地 | 指零售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以及居住小区及以下的配套的服务设施等用地。 | 商服用地 | 1 | ||
| 工矿仓储用地 | 工业用地 |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维修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 工业用地 | 1 | |
| 仓储用地 | 指用于物资储存、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 | 工业用地 | 1 | ||
| 创新型产业用地 | ****政府及相关部门认定。 | 工业用地 | 0.9 | 包括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光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民融合企业 | |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一) |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等。 | 住宅用地 | 1 | |
| 城镇住宅用地(二) | 带有政策性的居住用地,如因城市道路拓展兴建的还建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用房用地。 | 住宅用地 | 0.7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 公服(类别一) | 1 | |
| 新闻出版用地 | ****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信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 公服(类别一) | 1 | ||
| 教育用地 |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学校用地,****学校配套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 公服(类别一) | 1.1 | ||
| 科研用地 |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 公服(类别一) | 1 | ||
| 医疗卫生用地 |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医院、专科医院、****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 公服(类别一) | 1.2 | 医养结合产业。 | |
| 社会福利(一) | 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占用的土地 | 公服(类别一) | 1 | ||
| 社会福利(二) |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孤儿院等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
| 文化设施用地 |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中心、****中心等设施用地。 | 公服(类别一) | 1 | ||
| 体育用地 | 指体****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馆、各类球****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基地用地,****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 公服(类别一) | 1 | ||
| 公用设施用地 |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共设施维护等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
| 公园与绿地 |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
| 交通运输用地 | 铁路用地 | 指用于铁路线路以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树木等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
| 公路用地 |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树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
| 交通服务用地 | 指城镇、村庄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附属设施用地、****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停车场)、教练场等用地,****中心、交通队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营利性客货运输点、停车场。 | |
| 管道运输用地 |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
| 特殊用地 | 宗教用地 |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
| 殡葬用地 |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 商服用地 | 0.7 | ||
| 军事用地 |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 公服(类别二) | 1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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