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教学区、生活区
校舍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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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校《********学区、生活区校舍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立项报告的请示》(师大政报〔2024〕55号)收悉。为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根据你校立项申请和《****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原则同意****教学区、生活区校舍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市**区宾水西道393号,****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为****,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钟英华,****维修处,项目负责人兰志金。该项目拟对****校内**楼、明理楼、文科综合楼(二)、学生第二食堂、****中心、研修中心、天勤公寓、保卫处用房等8栋建筑屋面防水进行维修。主要工程量包括:屋面防水整体翻修32075平方米,女儿墙墙面维修5297平方米,屋顶机房外墙维修1310平方米,更换雨水管406米及雨水斗、弯头等配件等;恢复施工过程中移除的空调室外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工程费595.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97万元,基本预备费6.4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市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业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后,报我委批复。
(二)按照《****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
****政府债务的有关规定,不得用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建设工程,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管机制,强化廉政管理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招标投标、鉴定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教学区、生活区校舍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024年7月4日
附件
****教学区、生活区校舍屋面防水
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
| 工程监理 | √ | |||||||
| 工程施工 | √ | √ | √ | |||||
| 设备采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