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听证会
结果公示
根据******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水利厅、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藏水农〔2023〕36号)精神,2024年6月13日,**县成功召开了农业水价综合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4年6月13日上午10:30,********中心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听证会,****县委办、人大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政府、****政府、****政府、****政府、第三方及消费者共计33位代表,会议实到33位代表,符合法定人数。
二、听证会内容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次龙灌区、普冲灌区、日玛村灌区、亚冲灌区、巩固村竹巴组灌区、巩固村宗巴组灌区、迟巴村古巴组灌区、米古村灌区、松林村灌区、塔玛村灌区、空挡村空挡组灌区、空挡村然巴组灌区、巴嘎村灌区、嘎腰灌区、巴安通灌区15个灌区,覆盖灌溉1.8431万亩耕地。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内容:
(1)以上述15个灌区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开展农业水权确权、水价核算定价、水费试缴、精准补贴等工作;
(2)在15个灌区安装30套灌溉计量设备,计量面积1.8431万亩。
(3)对上述15个灌区的农牧民进行农业水价宣传,普及相关节水灌溉理论,帮助农牧民节水、增产、提效、创收。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收费标准:经成本监测预审,**县改革末级渠系供水价格2.079元/亩/年,其中农民灌溉用水水**费1元/亩/年、财政精准补贴1.079元/亩/年。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的:建立健全灌区运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水费收取、补贴发放至农民用水组织或相当职能组织的公共账户,用于水管员和农民用水组织人员福利性奖金发放和灌区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
三、听证结论
参加听证会代表共33名,发出表决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同意33票,不同意0票,弃票0票。
根据听证程序,现将听证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向****反馈。
联系人:刘烨。
联系电话:089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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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