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装潢固废垃圾(轻物质)清运处置项目(第二次) GZB****0513-001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建筑装潢固废垃圾(轻物质)清运处置项目。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装潢固废垃圾(轻物质)清运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200.0 万元 2.1.2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建筑装潢固废垃圾(轻物质)总量约20000吨,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秉承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焚烧、填埋等常规处置方式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4 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被授权委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金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1.6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3.1.7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银行代扣证明) 3.1.8 ****公司****公司、分支机构视为同一家投标单位。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公章。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 18时 至 2024年07月22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标服务 |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