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老校区
校舍综合维修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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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校《****关于我校老校区校舍综合维修项目立项报告的请示》(津中医基建〔2024〕11号)收悉。为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根据你校立项申请和《****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原则同意****老校区校舍综合维修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市**区**路61号、**路玉皇里1号,****老校区中院、**五处院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为****,学校法人代表高秀梅,项目责任部门基建处,项目负责人李世田。该项目拟对****老校区中院仲园宿舍楼、连廊及**五处院1号宿舍楼、2号宿舍楼、老干部楼及**进行维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中院校舍维修工程。屋面防水维修1080平方米,外檐维修2490平方米,宿舍门更换262平方米,更换破损的雨水管及配件,恢复外墙面维修过程中移除的空调室外机。
(二)**五处院校舍维修工程。屋面防水维修1750平方米,外檐维修4447平方米,外门窗更换985平方米,宿舍门更换612平方米,门头外檐石材更换120平方米,更换破损的雨水管及配件,首层窗户安装护栏,恢复外墙面维修过程中移除的空调室外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25万元,其中工程费56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4.14万元,基本预备费6.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市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业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后,报我委批复。
(二)按照《****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
****政府债务的有关规定,不得用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建设工程,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管机制,强化廉政管理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招标投标、鉴定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老校区校舍综合维修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024年7月9日
附件
****老校区校舍综合维修项目
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
| 工程监理 | √ | |||||||
| 工程施工 | √ | √ | √ | |||||
| 设备采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