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平安城市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异议回复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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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异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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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内容:同一生产厂家仅能授权一个供应商,但被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前提下,该生产厂家作为投标主体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被授权供应商及该生产厂家的投标均无效。
依据和理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废除厂商唯一授权。

答:根据项目类型及性质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货物,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其中《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若同一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供应商并且被授权供应商在授权其他供应商前提下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会存在串通报价及不公平竞争,可能会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中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综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废除厂商唯一授权请求不予受理。

特此说明。


招标人:****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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