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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7月23日-2024年9月9日,县前街(民德路-园子庙巷)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下**坡巷、榕门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7月23日-2024年10月31日,子固路(叠山路-后墙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抚**路、**北路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7月23日-2024年9月22日,瓷器街(抚**路-榕门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石厂街、民德路、榕门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