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 项目名称:****管理局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 |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本次共有六家机构参与报价,具体如下:******公司报价9.765万元,****报价8.649万元,******公司报价8.778万元,**市实****公司报价9.495万元,**市****公司报价8.67万元,******公司报价9.265万元。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六家公司报价均在项目预算范围内,经我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综合考虑报价方案、公司资质、价格构成、项目经验等因素,确定由报价最低的****负责此项目。 |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8.649万元 |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2023年度文书档案、执法档案、实物档案、音像档案整理,档案著录等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管委会4213室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368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7月18日 | |
备注:
一、根据《****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5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应公告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但以下项目除外:
1.《****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