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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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财政局关于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11:14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包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建设改造,****农贸市场数字化建设改造。

二、项目条件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建设改造投入达到一定规模且在运营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少于20万元。

三、支持标准

经验收合格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按项目建设实际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50%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本申报通知涉及实际投资额均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项目不得重复支持。如遇拟兑现补助资金超出年度安排计划,则补助标准同比例调整。

四、申报材料

1.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的联合推荐报告。应明确申报项目是否重复申报国家或省级财政资金。

2.项目申报表(附件1)。

3.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未重复申报财政资金补助的承诺书。

5.“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报告。

6.项目建设改造前、后照片各5张,A4纸彩色打印。

7.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需加盖审计机构骑缝章。审计报告结论应包括但不限于:①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项目实际投入情况(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②项目投入明细表以及用清单形式逐条列明项目发票信息(参考附件2);③审计人员现场盘点情况,并对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投资额是否相符,发表明确清晰的盘点结论;④参与现场盘点审计人员姓名、执业信息等,审计人员现场盘点照片2张,A4纸彩色打印;⑤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转账付款凭证、发票;⑥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内容。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县级商务部门和申报单位经办人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材料编号顺序依次编制材料。

五、报送要求

1.加强资金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所属企业、单位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2.加强申报项目审核。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项目实地查验。要登录“信用中国(**)”等相关信用网站排查申报企业(单位)是否存在失信,并排查申报企业(单位)是否重复申报,加强申报项目实地查验工作。获得中央财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补助资金的农产品市场建设项目不得重复支持。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商务局)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商务局商贸流通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按各自职责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及时将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及****商务局、市财政局。

2.加强资金项目库建设。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要结合申报工作,因地制宜筛选本地区项目,建立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库,为今后项目申报、审核、资**排、绩效评价夯实基础,推动解决“钱等项目”问题。

3.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和行业领域管理相结合,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嵌入资金申报及使用,项目准入、核准、审核、备案、转报等各个环节。

4.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流通科:吴 煦 ****632

市财政局外经科:陈隆蔚 ****070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特殊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市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际支出明细表

3.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


****商务局 ****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市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入运营时间

经营面积(平方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商贸企业

项目实际投资额: 万元。

申报单位承诺:我单位已了解、知悉资金申报有关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资金项目,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真实性作出保证并负责,不存在申报项目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同一资金政策补助支持的情况。申报过程中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将无条件配合商务、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


附件2:

项目实际支出明细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支出类别

购买商品或

服务名称

转账付款

时间

支出金额

(万元)

收款单位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备注

实际投资总额:合计 万元(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


附件3

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

单位全称

(不能为空)

项目名称(不能为空)

支持金额(元)(仅支持数字)

统一信用代码(仅支持数字和字母)(18位)

组织代码(仅支持数字和字母)(9位)

海关编码(仅支持数字和字母和“-”)(10位)

单位性质(进出口经营企业、无进出口经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单位)

所属省级(各地市、省本级)

所属地市(九市和**试验区)

所属区县(不能为空)

开户银行(不能为空)

银行账号(不能为空)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填写规则:所有企业“统一信用代码”和“组织代码”必须二选一填写;

若单位性质为“进出口经营企业”,则海关编码必须填写;

除“统一信用代码、组织代码;海关编码”外,其他项都必填。



抄送:****国资委,三大产业组团

**** 202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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