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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陆自然资告字[2024]6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LCG2023—18号、LCG2023—19号、LCG2023—21号、LCG2024—0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叫价 (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18号 |
县城 南片区 |
17174 |
居住用地 |
≤3.0 |
≤35% |
≥35% |
70 |
770 |
2263.00 |
| 19号 |
县城 南片区 |
17747 |
居住用地 |
≤3.0 |
≤35% |
≥35% |
70 |
800 |
2263.00 |
| 21号 |
县城 西片区 |
48770 |
居住用地 |
≤3.0 |
≤35% |
≥35% |
70 |
2300 |
2423.00 |
| 04号 |
县城 西片区 |
27080 |
居住用地 |
≤3.0 |
≤35% |
≥35% |
70 |
1300 |
2423.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5日至8月12日,****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的日期:2024年8月1日至8月12日,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7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2024年8月14日10:00时。
七、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八、对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足额缴纳土地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九、****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0874)****887、****762
账户名称:****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支行
帐 号:530********600000104-0130
十、本次出让同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行。(https://ggzy.****.cn/#/homePage)
**** ****交易中心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