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关于****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该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现对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告,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反馈我局,公告期限内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3、建设位置:**县鲁桥镇境内,S104东侧,白马**侧,****原校址
4、建设规模:1号教学楼18141.95㎡,5F/1D;办公实验楼8618.02㎡,5F;****餐厅/风雨操场)6617.88㎡,2F;男生宿舍楼5240.38㎡,5F;传达室,72㎡,1F。
二、公告期限: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共7天)
三、公告地点:建设项目现场、****服务局网站
四、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0537-****103
办公地址:****中心(金源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