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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峰路两侧及广贤路左侧高速桥下提升整治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
各投标人:
现就对元峰路两侧及广贤路左侧高速桥下提升整治工程(施工)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说明:施工员2人 (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 (其中市政工程质量员1人);劳务员1人;安全员2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1人。 劳务员要求为1人。标书代写
二、本补充通知只作为对招标文件解答未涉及实质性内容,原开标时间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