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 号)、《****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1号)、《****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号)《****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生减负,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现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服务机构必须在2024年7****教育局遴选的建立**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内,名单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益自愿、诚实守规、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服务质量与安全,确保服务费用合理。
(一)公益自愿。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属性,自主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家长需求、提升学生素质。第三方机构在校内提供的素质课程收费标****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原则上****学校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严禁第三方机构利用校内课后服务植入商业广告,在学校进行商业宣传、商业营销。
(二)诚信守规。第三方机构应保证报送材料及自述内容的完整、真实、有效,在与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中选的第三****学校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合同履约,保证学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经学校二次遴选后中选的第三方机构,****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学校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待服务期满后方可退回。
(三)公开公正。学校组织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资质进行核查、评议、遴选,遴选公告和遴选结果向家长公示,接受监督。
三、参与遴选的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其他要求:
(一)办学资质。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取得《中****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最近一次年审或年检合格。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社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2023年年审合格,按规定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从业人员资质。
第三方机构入校专业人士和社会专业人士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 对从业人士的基本要求,并参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开展准入查询,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风师德的不良记录,具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符合《**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有关从业人员要求。
(三)信誉实力。
办学资金稳定,****学校课后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士、技术和设备等保障能力。办学行为规范,1年内无行政处罚或活动异常或违法失信记录,机构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
(四)业务及课程范围。
业务范围须包含《****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旅游厅 ****体育局****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的通知》(粤教监管〔2023〕3号)中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或综合实践类中的至少一项,****学校实际开设素质拓展类课程的能力,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提供课程服务。
(五)建立进退机制,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依法追究第三方机构责任:
1.在学校面向师生、家长的满意度评价中,学期综合满意度低于80%且不愿按校方要求配合整改;或学年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
2.提供虚假资质或材料的;
3.服务内容及质量与合同或协议约定明显不符的;进入校园任课教师无相关资质证明或相关项目专业资质的,或经查有犯罪记录的,或经查有其他从业限制类型情况的;
4.进入校园服务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5.进入校园服务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6.****学校开展收支情况公示或公示情况造假的;
7.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间年审未达“合格”等次或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
8.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间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过期未及时换证的;
9.存在分包或转包行为的;
10.机构或聘用人员利用课****学校招揽生源的;
11.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12.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18日8:00至7月23日17:00止。
(二)报名递交资料地点:****(**中校区)【地址:**市**区**中路15号传达室】联系人:谢老师 139****9891
(三)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中****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含办学资质、信誉实力、从业人员资质能力等证明材料);
3.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含业务及课程范围、进入校园课程收费标准材料);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将上述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并将复印件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将电子文档与资料册一起密封递交。
五.遴选程序
****学校7月17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出遴选公告。
(二)接受报名、接收资料。(以****公司材料为报名成功,邮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委员会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材料评估。具体遴选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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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