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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市**县2023年度城市第二批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县**镇、桑多镇,含44个地块,占地总面积约30682m2(约46.023亩),宗地1~16位于**镇达郭村,宗地17~35位于桑多镇桑多村,宗地36~41位于桑多镇扎通卡村,宗地42、43****社区,宗地44位于桑多镇扎西贡村。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获悉,历史以来44个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有林地等)、****基地、村庄),根据收集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资料分析地块历史沿革发现大部分居民从2018年开始陆续在调查地块****村委会****中心。目前,44个地块已建成建筑物及居民房屋并投入使用中,个别地块周边有居民临时停车,调查区域地面未发现油污,人员访谈地块内没有车辆维修和油品地漏的情况。调查地块内均无异味,无地表积水,未见有其他生产活动迹象和固体废物遗留的情况。
目前,调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及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本次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管道、沟渠、渗坑及污染,现场无明显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因此,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