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办事处**仓储保鲜及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7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 **省**市**区邢集镇行政路3号 | ****522.46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2024年****办事处**仓储保鲜及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120日历天 | 王伟伟 | 豫241****28423 | |
三、评审专家名单:马庆东(业主评委)、李金刚(组长)、杨克荣、段霞、黄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213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平西路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39****3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联系人:马**
联系方式:183****1929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政府****中心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督电话:0376-****077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
电话:183****192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