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重新开设**市**区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银行账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银行竞争性选****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
更正内容:
1.****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之“附件2 评分细则”修改内容如下:
| 原评分细则 |
现修改为 |
||
| 不良贷款率 |
根据供应商2023年末在总行的不良贷款率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其总行对外公布的报表为评审依据。】 按供应商在总行的不良贷款率数值由高到低排列,如相同,排名并列,得分从高往低依次递减,排列最高者得5分,每往后一名依次递减0.5分,最高减至不得分。 |
不良贷款率 |
根据供应商2023年末在总行的不良贷款率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其总行对外公布的报表为评审依据。】 按供应商在总行的不良贷款率数值由低到高排列,如相同,排名并列,得分从高往低依次递减,排列最高者得5分,每往后一名依次递减0.5分,最高减至不得分。 |
| 资**全性 |
根据供应商2023年末在**市的存贷比数值进行评分。【本****银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的数据为评审依据。】 按供应商在总行的不良贷款率由高到低排列,如相同,排名并列,得分从高往低依次递减,排列最高者得5分,每往后一名依次递减0.5分,最高减至不得分。 |
存贷比 |
根据供应商2023年末在**市的存贷比数值进行评分。【本****银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的数据为评审依据。】 按供应商在**市的存贷比数值由低到高排列,如相同,排名并列,得分从高往低依次递减,排列最高者得5分,每往后一名依次递减0.5分,最高减至不得分。 |
| 综合评估 |
根据供应商2022年末(12月31****银行**中心支行对**市金融机构综合评估结果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供应****银行**中心支行公布的评估结果为评审依据。】 ①等级为A+的,得5分; ②等级为A-的,得4分; ③等级为B+的,得3分; ④等级为B-的,得2分; ⑤等级为C的,得1分。 ⑥其他情况不得分。 |
综合 评估 |
根据供应商2022年末(12月31****银行**中心支行对**市金融机构综合评估结果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供应****银行**中心支行公布的评估结果为评审依据。】 ①等级为A或以上的,得5分; ②等级为A-的,得4分; ③等级为B+的,得3分; ④等级为B的,得2分; ⑤等级为B-的,得1分; ⑥其他情况不得分。 |
| 人员配备情况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采购需求中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主办网点负责办理社保业务的专人的配备情况进行评分。【注:本项评分以供应商提供专人配备情况和2024年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①承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每增配一名专人得0.5分,最高得15分。 ②承诺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 ③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没有提供相关承诺的不得分。 |
人员配备情况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采购需求中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主办网点负责办理社保业务的专人的配备情况进行评分。【注:本项评分以供应商提供专人配备情况和2024年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①承诺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每增配一名专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②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没有提供相关承诺的不得分。 |
| 设备配置情况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采购需求中区、镇级社保经办机构配备提供社保服务的自助终端机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为评审依据。】 ①承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每增配1台自助终端机得1分,最高得8分。 ②承诺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③承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仅部分机构能配备自助终端机),得1分。 ④没有提供相关承诺的不得分。 |
设备配置情况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采购需求中区、镇级社保经办机构配备提供社保服务的自助终端机情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为评审依据。】 ①承诺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每增配1台自助终端机加1分,本项最高得8分。 ②承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仅部分机构能配备自助终端机),得1分。 ③没有提供相关承诺的不得分。 |
2.延期
(1)****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2)****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的评审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3.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中心市场D栋二三层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763-****60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1号**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人:黄欣彤、张子杰
联系方式:076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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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