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变更公告(一)
一、项目编号/名称:[****]****总厂高炉煤气精脱硫
二、招标人:****
地址:******雀路117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雀路117****设计院二楼209室
项目联系人:江波、莫小凡、蓝高艳
联系电话:0772-****329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7日
五、变更事项:
|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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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7月17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7月17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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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地点:******雀路117****公司6楼602第二开标室。标书代写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地点:******雀路117****公司7楼702开标室。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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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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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