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已由 上级部门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 项目名称:****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范围:第一标段:购置18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3辆、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1辆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的 30 日历天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提****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目录产品(公告参数页);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9至2024-07-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二期南三1号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8 09:30 ,地点为 ****酒店六楼二会议室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北二环西路71号星河御城11-1-401联系人:刘丽巧联系电话:151****40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131****41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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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市 | 地址: | **省**市**区北二环西路71号星河御城11-1-401 |
| 邮编: | 052260 |
邮编: | 050066 |
| 联系人: | 康子博 |
联系人: | 刘丽巧 |
| 电话: | 131****4111 |
电话: | 151****406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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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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