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市分理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
| 时间:2024/7/18 17:24:08 | |||||||||||||||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小市分理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小市分理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5777.27。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未被****银行****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未处于禁入期内; 4.供应****银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二)报名登记: 说明: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RMB4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1)户名:********公司; (2****银行:****银行****公司**明霞支行; (3)帐户:4400 1760 0430 5250 0511。 3、备注: (1)转账、汇款时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2)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3)投标保证金凭证应当跟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供应商不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公司前台处(详细地址:(**市**区**镇环城路7号容安公馆1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9:30。标书代写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公司开标室。(**市**区**镇环城路7号容安公馆17楼)标书代写 十、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9:30。标书代写 十一、开标地点:********公司开标室。(**市**区**镇环城路7号容安公馆17楼)标书代写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止。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官网(http://www.****.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3—****951 传真:/ 邮编:51154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镇环城路7号容安公馆17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763-****737-8003。 传真:0763-****737。 邮编:511800。 发布人:**** 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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