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2025年气象局区域气象站维保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气象局12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提供维保技术服务、日常巡检服务等。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8.224万元,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9.917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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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总部《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中“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总部《关于修订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号)规定中第5款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2.发生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4.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参选/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在与上游**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推荐**单位的函,明确要求本项目由****提供服务,通过向****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总部上述文件要求。
因此建议本次单一来源邀请供应商为****。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湖区南岭大道16号(**铁塔)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联系人:侯淑梅 陆榕
电话:181****6601
电子邮箱:****@cicdi.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