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 JDWH-03-F01-1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 告

审批
海南-海口-美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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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江东新区 ****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 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4-07-18 17:56
项目名称 **市江东新区 ****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 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7-18 17:56 至 2024-08-02 17:56
行政区划 **省-**市-**区 地块面积(m2) 20690.46
地块规划用途 地块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市**区江东新区海文北路 与文越路**西南侧 330m 处(文越**侧紧邻)
经度 110.414008 纬度 20.035646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4-25 至 2024-06-03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张豆 单位联系电话 137****5859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豆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37****5859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黄威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898-****374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区长滨路**市第二办公区16号楼南3楼
报告主要结论

**市江东新区 **** 地块位于**市**区江东新区海文北路 与文越路**西南侧 330m 处(文越**侧紧邻),地块面积 20690.46m2,中心 坐标为东经 110.414008°、北纬 20.035646°,四至范围为**玺悦东岸建设项目、 西至闲置空地、南至乡村道路、北至文越路。

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 和坑塘水面;地块现状主要为在建小区(**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地块拟 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届**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第五十九条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琼环土字〔2022〕5 号)相 关要求,该地块在土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保障江东新区 **** 地块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地块后 续安全开发利用,****(以下简称“委托单位”)于 2024 年 4 月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 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为主的方式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在此基 础上编制了《**市江东新区 ****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报告》,报告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1、资料收集与分析 获取了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资料、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变迁资料、地块 及相邻地块现状资料,以及区域环境和社会信息等地块其他相关文件,资料收集 与分析表明: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和坑塘水面,现状为在建小区 (**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地块历史及现状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 存在生活垃圾填埋或倾倒情况,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 1000m 范围内历史上主要存在居民区、学校、农用地、河流、在建道路、在建项目、项 目部、坑塘水面、****养殖场等;地块周边潜在****养殖场, 通****养殖场资料收集分析,结合地块所在区域主导风向、地表水水质与流向、地块地层岩性与地下水流向以及相关监测数据等资料,经综合评估 与分析,其对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较低。

2、现场踏勘 地块现状主要为在建小区(**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部分区域堆存建 筑原材料。地块内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 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以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地 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工业企业活动,无潜在污染源。 地块周边 1000m 范围内其他区域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农用地、河流、 坑塘水面、****养殖场等,无规模化养殖情况。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道路、 在建小区、在建道路、居民区等,周边区域对地块环境影响较小。

3、人员访谈 访谈对象为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环境局工作人员、海 ****规划局工作人员、建勘壹号院建设项目工作人员及附近居民等共 计 5 人。访谈结果表明: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和坑塘水面,地块现 状主要为在建小区(**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部分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不 涉及工业企业,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 10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主要存在居 民区、学校、农用地、河流、坑塘水面、****养殖场等,距离较远。

综上所述,调查结果表明,未发现本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周边区域对地块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地块安全开发利 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 导则规范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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