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主**地热采矿权拍卖
出让交易结果公示
(邯公矿告字〔2024〕04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受****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省**县主**地热采矿权,现将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竟得人
竞得人名称:****
地址:**县**镇****段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82710N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
地点:****第二****服务中心四楼)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省**县主**地热
2、开采矿种:地热
3、地理位置:**县主**
4、面积:11.0702平方公里
5、**范围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1,****414.23,****7715.47
2,****844.78,****7715.47
3,****844.78,****6888.82
4,****539.80,****6888.82
5,****539.80,****4868.34
6,****998.46,****4868.34
7,****998.44,****4555.67
8,****006.31,****4556.80
9,****158.60,****4708.58
10,****245.00,****4613.06
11,****316.73,****3984.14
12,****998.44,****3984.92
13,****998.46,****3671.30
14,****414.23,****3671.30
扣除区域1
15,****063.31,****5427.29
16,****063.31,****6300.25
17,****936.27,****6300.25
18,****936.27,****5427.29
6、开采标高:-989.39米至-1499.6米。
7、**储量:勘查程度预可行性勘查,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248.14万立方米/年,水温约60℃,热储层为新近系**组热储。
8、**开发利用:生产规模不得超过勘查报告确定的最大允许开采量,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用途: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必须实施同层回灌;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机关批准。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10、出让年限:5年
11、起始价:332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62万元
缴纳时间: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31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管理科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部网站、******厅网站、****网站及**市公共**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10-****273
****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