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所属风化砂砂处置项目
| 项目标题 | 五****公司所属风化砂砂处置项目 | ||
| 起始日期 | 2024/7/19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7/29 17:00:00 |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不限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格 | 80万 | ||
项目简介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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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公司所属风化砂砂处置项目 |
80.00万元 |
80.00万元 |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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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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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省****经济开发区****中心三楼A区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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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类型 |
****公司(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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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公司所属风化砂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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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潮河镇孔家沟村村西(具体**位置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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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明细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吨) |
单价 (元/吨)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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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风化砂 |
不规则 |
80000 |
10.00 |
800000.00 |
碎石渣、风化砂(有一定含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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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8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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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金丰土地房地产****公司出具,具体详情见鲁金丰咨报字【2024】第216号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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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该项目资产位于潮河镇孔家沟村村西,共计处置80000吨,单价10.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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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 2 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3 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其他费用,逾期未签订合同或交齐全部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2、该项目资产有一定含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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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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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内容 |
同意五****公司所属风化砂处置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80.00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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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金丰土地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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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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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结果 |
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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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单位 |
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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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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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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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资产应严格按照评估报告数量处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承担。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须报告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更**更换,更**更换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保证施工及资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环保要求及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运输车辆须具有运输资质等),转让价格包含装车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运输等各项费用及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诺,入矿装卸机械不得带有破碎装备。 6、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政策执行。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20日内将资产运输完毕,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清运的,转让方无偿收回剩余废石并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应与转让方签订废石处置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受让方应在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后,缴纳给转让方运输、安全保证金20万元,逾期未完成运输及退场或产生安全事故的,运输、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9、该项目成功受让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30%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废石运输完毕后,经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现场情况符合退还标准后无息退还。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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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 2、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以公户缴纳为准,不接受个人缴纳。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大于挂牌价值)。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余额等,金额需高于挂牌价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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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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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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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7月29日17时前缴纳至五****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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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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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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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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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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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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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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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杜女士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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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633-****969 |
063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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